学前教育中的教学(这里的教学是广义的)与儿童发展之间的关系,不仅是一个有趣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皮亚杰的发展理论认为,学习要从属于儿童的发展水平,否则儿童就难以同化新知识,达不到教学目的。如果教育者不遵循儿童的发展规律,盲目追求价值和知识的传递,试图以此来加速儿童的发展,最终必然使儿童难以构建应有的认知结构,造成学习困难,同时也会扼杀他们的创造性。而维果茨基则认为,“教学应当走在发展前面”,广义的教学是儿童发展的源泉。他认为,儿童的发展具有两个水平,其一是现有的实际发展水平,其二是可能发展到的水平,即“最近发展区”。教学的价值在于促进儿童由现有的水平向最近发展区过渡。教学取得成功后,原来的最近发展区就成为儿童新的现有水平,而新的现有水平又有其最近发展区,这时教学再次发挥作用,如此循环递进,儿童的发展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因此,教学只有走在儿童的现有水平之前、最近发展区之内,才能促进儿童的发展。两者的观点看似针锋相对,但仔细分析一下,却发现有很多相通之处。因为从出发点来看,两人都认为教学应该从儿童的实际心理发展水平出发。两人得出的结论之所以大相径庭,是因为两人对于心理发展水平的理解有差异。维果茨基所说的心理发展水平包括儿童的现有水平和最近发展区,而皮亚杰所说的主体发展水平是指儿童所处的一个阶段。由于现有水平一般是指达到某一标准而被认可的水平,所以它应该是整个发展历程中的一个点,最近发展区就是从这个点到可能发展到的一个最高域值。而应亚杰的主体发展水平所处的阶段中肯定也包含着儿童在该阶段中所达到的能力和儿童在该阶段中尚未达到的能力。因此,皮亚杰所说的“教学应服从发展”中的“发展”,并不是维果茨基所说的发展中的现有发展水平,而是与现有发展水平和最近发展区域所组成的阶段有交叉的发展阶段。虽然皮亚杰划分阶段的标准和维果茨基确立最近发展区的标准不同,但是两人所理解的教学与发展的关系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只是表述不同而已。皮亚杰解释道:“例如,只有当儿童发展到接近于运算水平时,也就是说他们能够理解数量关系时,他们在学习中才能达到依次的守恒概念。”儿童发展到接近运算水平,不正意味着运算水平是儿童现有水平的最近发展区吗?既然两者的观点并无本质的区别,而维果茨基的表述又较为清晰,因此关于教学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好的教学应走在儿童的现有发展水平之前,并在最近发展区之内。在学前教育中也存在着教学与发展关系的讨论。“教学与发展并不是在学龄期才初次相遇的,而实际上从儿童出生的第一天便相互联系着。”这里的教学并不是狭义的课堂中的各科教学,而是广义的,包括一切社会环境有意识地让幼儿获得知识的活动。因此,学前教育中的教学也应走在儿童的现有发展水平之前,最近发展区之内。学前教育的教学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0~3岁的幼儿教育,以自发型教学为主。这时的教学任务主要是为幼儿提供丰富的环境刺激,让幼儿在与周围环境的接触中,产生尽可能多的对知识和技能的需求,从而为幼儿进一步获取知识和技能提供条件。第二个阶段是3~6岁的幼儿教育,处于自发型教学和反应型教学之间。这时的教学任务主要是促进幼儿从“按自己的大纲学习”向“按教师的大纲学习”转变。前者是现有水平,后者是最近发展区,教学的目的主要在于逐渐引导孩子的兴趣符合社会的要求(即课程内容)。
规律一:从整体动作到局部的、准确的、专门化的动作(从整体到局部)
比如:满月前的儿童受到痛刺激后,边哭喊边全身乱动;现在我们手部不小心烫伤时会下意识的甩手。儿童最开始动作的特点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现在我们的动作能够更加的分化,专门化。
规律二:从上部动作到下部动作(首尾规律)
比如:“三翻六坐七八爬”,儿童最先学会抬头,然后俯撑、翻身、坐和爬,最后学会站和走。
规律三:从中央部分的动作到边缘动作(近远规律)
比如:靠近头部和躯体的部分先发展,远离身体中心部分动作后发展;儿童动作发展是最早出现头和躯干的动作,其次是双臂和腿部的有规律的动作,最后是手的精细动作。
规律四:从大肌肉动作到小肌肉动作(大小规律)儿童先发展的是大肌肉动作,先学会的是手臂和腿部的动作,以后才逐渐学会手和脚的动作。孩子先学会走跑跳等基本动作,也是大动作的发展,逐渐发展到小班的时候可以使用勺子吃饭,中班的时候可以使用筷子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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