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相信许多离婚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孩子的抚养权了。如果两个人离婚了,但是只有一个孩子的会判给谁呢?
网友咨询:
杨小姐和宋先生两人是经大学恋爱毕业后结婚的,并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可是两人慢慢的因为生活的琐事发生争吵,导致两人的感情变得越来约淡。最后两人想要通过协议离婚,可是因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争执不下。最后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只有一个女儿的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决呢?
律师解答:
其实因孩子抚养权问题发生纠纷的案件相信大家都屡见不鲜。毕竟孩子作为每个父母的心头肉,在离婚的时候,谁都是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两个孩子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一人一个,和不需要支付抚养费。若在婚姻存续关系内只有一个孩子的,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是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的由法院根据双方对孩子成长的有利条件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则考虑孩子的意见判决。
2. 但是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如果女方有以下行为的,可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当然如果法院判决抚养权给其中一方的,那么另一方就需要向有抚养权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是有义务就有权利,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是可以行使探视权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综上所述,法院对关于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原则主要是从哪方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出发的。如果您还有法律上的疑问,欢迎关注:讲法讲理 免费私信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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