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赠与的房产可要回来吗?在我们恋爱中,结婚时都会发生赠与行为,比如在你们热恋时,双方互赠礼物,但是一旦分手后,可能就会向对方要回礼物,有些人就会说,礼物可以要回来,你们婚前赠与的房产可以要回来吗?接下来详细分析婚前赠与的房产可要回来吗,婚前赠与的财产可要回来吗。
不能
夫妻一方将自己个人财产赠与另一方,该财产已属另一方的,如没有赠与合同特别约定,离婚时不能要回来,另一方自愿返还的不在此列。如有赠与合同特别约定的,应就约定的合法与否确定。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婚前的赠与行为应当适用合同法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十一章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一般享有任意撤销权,也就说如果赠与金钱,在没有给付前赠与人即便作了赠与承诺也可以不赠与,如果赠与的是房屋等不动产,在不动产权属变更前赠与人可以收回赠与承诺。同时,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前述三种情形时起算一年内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如果双方在婚前就一方向另一方赠与作了约定,且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到了受赠人一方,一般是不予退还的,除非具有法定撤销情形。既然赠与发生在婚前,受赠的财产一般应当认定为个人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也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一方将其名下的婚前财产赠与另一方所有,动产已经交付,而不动产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则赠与完成,赠与方一般无法撤销赠与。而如果一方将其名下的婚前房产,通过夫妻协议约定归另一方所有,或者直接赠与另一方,而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赠与一方可以撤销对另一方的赠与。
因此,一方将其婚前房屋赠与另一方的,如果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赠与方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就无法要回,除非在婚前赠与财产时附有相应的条件或者期限,如约定要办理结婚登记等这种情况下只要是条件没有成就就可以要回赠与的房屋。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性质上来看,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也就是说已经承诺就成立的合同。所以,当事人如果就财产赠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赠与合同就生效了,至于赠与合同的履行期限则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合同生效并不意味这受赠人就获得了财产的所有权。财产赠予分动产和不动产赠予。动产以交付作为生效要件,不动产赠予则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登记手续才可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如房产赠予则必须双方去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否则赠予人可行使撤销权使赠予行为无效。当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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