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34岁男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对52岁阿姨恩爱有加。52岁阿姨,在明知道对方有婚约的情况下,和34岁男子打情骂俏?
34岁有家室男与52岁大妈恋爱结婚。
1、前女友举报第三者插足。
可以这样说:
别人在恋爱期间,有人插足,也叫第三者插足。
何况二人长期共同生活,还育有孩子。
2、大妈回应称他们之前是非婚同居。
也正确: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二人就没有受法律保护的婚姻。
3、二人没有婚姻关系,那么大妈插足,就不违法、不违纪。
她不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
4、不违法、不违纪,但是于道德有亏。
二人虽无婚姻关系,但是长期共同生活,育有孩子,说明二人有感情,而且感情稳定。
因其插足,而导致二人分开,孩子失去父爱,是其道德有亏之处。
如果这个人还是一个公务人员的话,那就给某些公务单位抹黑了。
两位不幸女性都是被自己的爱人所害,给我的启示:
(一)常言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被自己至爱所杀,可能二人相处中,在日常生活上绝对有矛盾,而且日积月累矛盾变成了积怨,由积怨转为愤怒,由愤怒转化为不共戴天,就会演变成谋杀。
(二)经营婚姻,男女相处也是一门学问,平时男女双方都要以礼相待,这个以礼相待并不是把对方当客人,而是都要用诚可贵的心去感动对方,无论家庭大小事双方一定要多沟通,不能互相瞒着,不能只考虑自己,视对方为空气,人都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于你一丈。你若不待见我,我肯定懒得理你。这样是对家,对孩子,对老人都是不利的。天长日久两个相爱之人就会形同陌路,就会出现危机四伏!
(三)经营婚姻,男女有别,男人可能要偏向刚烈性,女人可能偏向柔情性。当然特别的的男女,也有特别的个性。不管什么个性,回到家里,两个人都要转换角度,多去考虑一下对方,不要老想着去为一件事情争个输赢,争个高低。家不是讲理的地方,家是讲情讲爱的地方。一定要以情动人,以爱感人。
(四)经营婚姻。男女双方都不要自私自利,不要光想着自己,无论是初婚二婚都是一样。自利过头会带来不良后果。
总之,家是一本难念的经,经营好了,有利于家庭兴旺发达,儿女成长,老人健康。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努力,多为对方着想,家人开心自己才会更美好!
(以上纯属我个人的想法,语句思维方面如存在问题,希望大家关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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