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罪的司法解释是可以自己私了的,所以在案中我认为女士索要精神补偿应该属于合理合法的。
罪的被害人可以通过索要精神补偿而得到赔偿,犯也可以通过给被害人精神补偿而得到处罚,至于给多少钱应该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
对于有钱的人六十万并不多,六十万就可以免受牢狱之灾,而对于贫困的人六万元就已经很多了,因为你就是枪毙他他也拿不出钱,所以不应该以钱的多少划线。
女子被要求给予精神补偿应该是正当的合法的诉求,不应该认定是以报案判刑相威胁,索要高额的补偿,因为是你犯罪在先,女士索要精神补偿应该是被以后的无奈之举。
我支持可以通过索赔的方式可以私了,因为这样做双方都可以达到目的,女士得到了补偿男士受到了处罚,这样做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这样做比一定要判刑追究刑事责任要更有人性化。
我支持可以私了,但是不一定所有的案件都可以私了,因为有的女士即便是犯给多少钱也不愿意私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尊重女士的选择,只有尊重女士的选择,才能体会到我国刑法的尊严。
违法犯罪就应该受到惩罚,被害人提出赔偿私了应该得到我国自发的保护,不管要多少钱都是合法的,因为要跟给,要多少给多少都是可以讨价还价的,谈不好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还有一个法律规定,那就是在追究殴打对方致轻伤的司法赔偿规定,轻伤是可以通过双方协商通过补偿对方的损失可以私了的,打人的挨打的谈不拢还可以通过法院开庭来进行调解。
调解成功了,法院可以不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挨打者不同意调解,或是调解不成功的人民法院就应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判刑三年以下的刑期。
我经历过一次这样的一次调解过程,挨打者就是鉴定为轻伤,被打者索要补偿费一百万元,打人者认为高的离谱,但是被打者坚持自己的意见,不同意调解就判刑,我家并不缺少几万元。
最后打人者花了八十万达成和解,我认为打人者花多少钱都应该,你想打人就应该承担打人的责任,打人的责任就是对方的要价,或是国家法律对于你的制裁,两者有你选择这样做很公平。
案也是一样,你犯法就应该接受,被害人提出的赔偿或是国家法律的追究,这两者选一应该是非常的公平公正,至于赔多少,完全看犯罪当事人的身价。有钱的就应该多要否则不能让他受到教育,没钱的索要再多也得不到,只能追究刑事责任判刑。
不要以为多要了几十万几百万就是狮子大开口了,就是不道德了,因为我们人生的尊严是无价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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