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之名”的过程一定是自私的,因为要达到目的,但是结果却未必是自私的。
所以,这个问题我们就很难判断,原因在于当“以爱之名”出现的时候,家人一定认为自己的要求是对的,可是,我们却有一种受到胁迫的感觉。与此同时,对于结果也很难做出判断,这种风险却要自己来承担。这样就是导致了很多人讨厌“以爱之名”,认为这是一种道德绑架。而我们在情绪上,也不难理解一些朋友的想法,毕竟恐怕很多人都亲历过诸如此类的事情。
当然,这种“以爱之名”也只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小插曲罢了,而且多是发生在亲人之间,比如“老人总是说如果能抱上孙子就可以闭眼了”等等说法来“胁迫”。但像是“世界首例肺移植产妇去世”这个事件中,罹患绝症的吴女士仍旧坚持生子,虽然本身难能可贵,可她却以此来“绑架”医疗机构和她的主治医生,并且因为主观上不遵从医嘱,拒绝服用抗排斥药,最终自己失去了生命。对于这件事情,我们似乎很难去客观的评判“以爱之名”的对错。
这时候不禁让我们深思这样一个问题,当“以爱之名”只是造成家庭矛盾的时候,或许我们只需要探讨下一些要求所可能导致的结果即可。尽可能是保证客观,就能够很大程度上规避风险。
可是,当“以爱之名”在影响社会资源的情况下,我们又当如何自若?“爱”自然是一种具有无限能量,并不可被替代的理由。但是,当维护一个人“爱”的时候,是否又会剥夺另一个人去爱的机会呢?如果这位吴女士能够好好的修养,就算还是出现了排异,那这个肺源也不能称之为浪费。可是她却不去珍惜获得重生的机会,这就让人对其之前的“以爱之名”有所怀疑。难道她真的不是为了更早的排到肺源,才会拒绝医生的建议坚持产子的吗?
或许仅笔者自身来说,愿意相信吴女士确实想通过努力给孩子一个机会。但是,其后续的行为无论如何都没法让人理解。所以,仅其个人行为来说,这样的“以爱之名”,无论从过程,还是结果上,都是一种自私。因为她确实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一切,也创造了短暂的奇迹,但是她却没有珍惜。
在我看来,大部分的以爱之名其实是一种非常自私的表现,而拿着以爱当借口的这部分人,从他们的内心深处,我们可以看出他们并没有尊重对方的意愿,虽然绝大部分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我们当然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别人身上。
就拿这位产妇而言,她本身是患有疾病的,在这种的情况下怀孕产子,本身就是一种极有风险的事情,而为了自己能够怀孕,利用“网红”的身份,对医生进行道德绑架,确实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我们虽然能够理解她想成为一个妈妈的强烈心愿,但是不遵医嘱,不吃药,把本该利用好的肺源没有利用好,最终也因为自己的任性,而罔顾了一条生命,如此的“以爱之名”,确实不能够让人接受和理解,岂不是用爱的名义,来纵容自己的自私行为呢?
我们都知道,“爱”其实是非常伟大的,有小爱,如我们每个小家庭的亲人之爱;也有大爱,如近些天的森林英雄逆行者,其实,每一种爱都是值得人们尊敬的,但是,爱不能太自私了,爱也更不应该成为自己自私行为的借口。
我们要做到的,不仅是为自己考虑,更应该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去为别人考虑一下,孔子也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我们都给拿出一点点的耐心为别人考虑一下,那便不会出现如此之多的打着“以爱之名”的借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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