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纠纷是带有私密性质的纠纷,也不是法律的调整范围,除非涉及到离婚、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形,如果纯粹是情感纠纷,可以找双方共同认识、信任、具有一定威望的人来调解,比如朋友、父母、老娘舅之类的。如果不怕曝光,也可以寻求媒体的相关栏目来介入调解,比如《钱塘老娘舅》等
插播一首歌,我们边听边分析: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又落空本次分析,仅论事实,不论对错,不论高中生是否应该恋爱!你所描述的事情,像是我们在很多电视剧中都能看到的情节,生活中也不乏存在,我们似乎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一个女人因嫉妒而歇斯底里,我得不到的,谁也别想得到!青春期,因为好奇和冲动在一起,就如同开头我插播的那首《红玫瑰》,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又落空。事件始于你,当然也需要你来结束,在我看来,这个事件的核心问题,不是检讨书怎么写的问题,而是你如果不好好处理,接下来还会有第二第三次类似的事情发生,你认为呢?首先,A喜欢你是事实,如果你对她无意?为什么还要去点赞?当成同学么?其实你是有私心!有句话是这么说的:若无呷蜜意,切勿攀花枝。你明知道A对你有意,还去点赞,这点处理的欠妥。此外,既然选择了B,你作为男生的担当在哪里?如果连喜欢的人都无法保护,那为什么当初还要去谈这段感情?随波逐流不是一个男人应该做的,同样,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也请不要试图为自己找借口!综上,所有事件的起因都是因为你的处理不当造成,无论在学校亦或在社会里,我们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自己的未来负责。是你直接导致了A和B之间的矛盾,无论你是否处于压力分手,这个矛盾也会一直存在,希望你能妥善处理。另外,高中了,好好读书吧,考一所好大学,那个时候的恋爱,要远比现在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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