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回答您:保险既不属于投资也不属于消费,他是按照我们国家的《保险法》之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以合同的形式建立的人身保障。是投保人用很少的钱为被保险人建立高额的人身保障。
接下来我从保险的概念、形成要素、职能和种类三个部分介绍。
一,保险的概念
认识保险,要从认识危险入手。危险,就是一种不能确定其发生的原因、时间和地点,但一旦发生就会给受其影响的单位或个人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事件。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所谓“旦夕祸福”,就是危险。危险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具有发生的可能性,并且一旦发生就具有损失性的事件。
对风险的处理方法,无非有危险发生前的预防,发生中的抑制、发生后的补救三种。危险无时不在,随时都可能发生,危险发生之前固然可以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危险发生时亦可以施以救助以减轻危险的损害,但危险一旦发生必然带来经济上的损失,以致个人,单位甚至社会的经济生活失去平衡,熊儿产生不安定的现象。因此,对危险发生的结果,也必须谋求事后的补救,以防止经济活动的中断。这次在全球爆发的新冠病毒,给社会和家庭乃至个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保险,就是一种对危险发生之后的补救方法。
保险的概念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定义:一方面,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主要是对意外伤害事故进行补偿;另一方面,保险是一种因合同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制度,是以保险人即保险公司经过科学的计算,通过收取保险费的方式建立起保险基金,用于对被保险人因保险危险的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给予补偿,或者对人身损失给予物质保障的制度。保险这种经济补偿制度是通过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风险保障,形成一种法律关系实现的。
二、保险形成的要素
在现代社会中,作为经济补偿的保险,必须具备如下要素时方可形成:
1、可保危险的存在
危险的存在是保险产生的必要条件,但并非任何性质的危险都可以成为保险的对象。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危险,才能成为保险的要素。所谓“具备一定条件的危险,习惯上称为可保危险。”可保危险一般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危险的发生与否、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造成危害的程度,都必须具备偶然性;二是危险对于保险技术和保险经营而言,具有承保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2、多个经济单位的结合
为了广泛分散危险,需要集合有共同危险顾虑的单位或个人,形成集体的力量来分担形式。因此,保险一般都不是单个人的活动,而是集体的力量来分担损失,是多个经济单位的共同行为。多个经济单位的结合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其共同缴付的保险费,能够抵补保险人因承担危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而需要支付的保险金和经营保险业务的管理费开支。因此,很多国家的保险法中一般都规定被保险人应达到的数量和规模,达不到标准就不许营业。
3、随机事件的科学化
大数法则和概率论,是现代保险事业经营和发展的科学基础。大数法则也叫大数定律,其含义是:个人事件的发生,可能是不规则的,但若集合众多的事件来观察,可以发现随着随机事件的增加,实际结果同所预期的结果在比例上的偏差会愈来愈小。概率论作为数学的一个分支,研究的正是随机事件的规律性。保险业经营中所说的概率也叫偶然率,是从数量角度来研究偶然事件内部所包含的必然性。保险人是将大数法则和概率论的原理结合起来,用于保险经营,可以将个别危险单位遭遇损失的不确定性,变成多数危险单位可以预支的损失,从而是保险费的计算有了比较准确的方法。
三、保险的职能
保险具有分散危险、组织经济补偿两个基本职能。在现代社会中,保险还具有融通资金的功能。
1、分散危险
这是指保险人在最大范围内,以向各个相互独立的经济单位或个人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将这些经济单位或个人可能遇到的危险损失化为必然,由保险人把“必然”的损失集中承担下来,并且使某些被保险人一旦遭遇到危险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共同予以承担。
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社会产生过程和人们正常生活所造成的损失,具有很大的偶然性。这种偶然性的危险危损失,是人类所不能避免的。对此,人们可以运用已经掌握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将各种可能预料到的偶然性危险固定化,将偶然性危险是同必然性危险,事先进行危险损失的经济支出。这种经济支出是在有共同危险顾虑的经济单位和个人之间进行的,大家根据所掌握的这种共同危险造成损失的范围、频率,在危险发生之前就聚集资金,危险发生后就把这笔资金送给遭受损失的经理单位或个人,将其损失分散给大家,由共同危险顾虑的经济单位和个人分摊。
2、组织经济补偿
这是指保险人把所有共同危险顾虑的经济单位或个人所缴付的保险费集中组织起来,对遭受危险损失的经济单位或个人实行经济补偿,以对抗风险,保障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和人民生活安定。
保险的上述两个职能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分散危险较为处理偶然性灾害事故的良策,是保险经济活动所特有的内在功能:而组织经济补偿作为体现保险行为内在功能的表现形式,是保险经济活动的外部功能。他通过保险人积极而有效的工作,把社会上相互独立的各个经济单位或个人的一部分剩余的资金集中起来,由保险人负责组织对危险损失的经济补偿。如果缺乏有力的组织,即使人们已经认识到分散危险的方式,分散危险也是不可能实现的。而且,分散危险只是处理危险的手段,并不能避免危险的存在和发生。所以,要使分散危险的目的实现,必须运用科学的数理原则,在最大的范围内,聚集保险后备基金,时刻准备对危险损失实行补偿。
案例:这次爆发的新冠状病毒,武汉医生李文亮因病毒感染而去世,多家保险公司同时启动专属保险理赔,保险理赔金额上千万元。保险理赔金由法定的受益人领取。
四、保险的种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保险划分成不同种类。目前,保险常见的分类方法有:
1、保险基金来源的不同标准,可将保险分为商业性保险和政策性保险。
保险基金是保险人承保危险,赔付被保险人损失的后备资金。传统的保险业中,保险资金完全通过保险人收取投保人的保险费而组织来,这类保险就叫做商业保险。随着社会的进步,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生活安定,保障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在某些难以通过商业原则组织保险基金的特殊领域,国家往往通过财政补贴组织保险基金。这种由国家补贴保险基金的保险种类,就叫做政策性保险,比如说,农业保险、社会保险等。
2、保险对象的不同,可将保险分为财产险与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财产包括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即财产权利、与财产有关的利益,如维护财产的费用支付、因法律事实或者事件产生的财产责任等。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者身体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保险。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者身体因遭受意外伤害、疾病、衰老等原因导致死亡、残废、丧失工作能力或者年老退休给付保险金。
3、按照保险保障的范围不同,可以将保险分为财产损失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人身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是以各种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这里的财产仅限于各种有形的物质财产。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保证保险是指由保险人提供担保,负责赔偿权利人因被保证人不立行合同义务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内容相同,两者的区别在于投保人不同:由债权人投保债务信用风险的,为信用保险;有债务人为自己的信用投保的,是保证保险。
4、按保险的实施形式分类,可以将保险分为自愿保险与强制保险。
自愿保险,是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来实现的保险。
强制保险,也称为法定保险,事业国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形式来实施的保险。这类保险带有强制性,不论被保险人是否愿意,都必须参加保险。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社保。
5、按照保险责任承担的次序分类,可将保险分为原保险与再保险。
原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灾害损失承担直接赔偿责任的保险。
再保险,也叫做分保,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险。
6、按照保险人承保危险的数量分类,可以将保险分为单一危险保险和综合危险保险,单一保险险保险是指仅对某一种危险所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的保险。综合危险保险是指对数种危险均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小结:以上向您详细介绍了有关保险的基本内容,其中包括:保险的概念、保险要素、职能和种类。
特别是在保险的职能和种类一节中重点介绍了人身保险部分,同时文中专门讲述了目前正在流行的新冠状病毒武汉医生李文亮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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