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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压力大孤单寂寞冷,选择性刺激体验性快感,会被认为是一种逃避现实的行为?

你说的这种状况,我把它试想成,好似秋冬的一棵树木,正在寒风中不断的颤抖。那么,既然是季节的感应,就要树立适者生存的认知概念。在春发、夏长、秋收、冬藏中,顺势轮回。人生没有坎坷,上天就不会赐予双足。同样,要是没有压力,又哪会产生动力?再说,既使大門已关闭,还有窗户敞开的策略。现在,就你觉得而言,主要还是想法多于行动的被动。说穿了,就是过于放大而成的困惑。假设,你是正在前进的年青人,膨胀的不适和经历的短缺,思维确实难以开窍,正常的心理。那么,这期间,勤奋学习与 锻炼身体,就是永恒的良策和方法。

实际上,这是人类情感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当在外面得不到安全感和成就感时,就会向“内”寻找“刺激”,以满足自己情感的需要。

久而久之,就会形成各种“瘾”,并极难戒除。最好的方法,就是下大决心,改变自己的精神状态和生活状态。让自己“冰封”的心灵家园,重新邂逅春天……

女子深夜被性侵,次日女子主动给男子买早餐,男子还构成强奸吗?

女子深夜被性侵,次日女子主动给男子买早餐,这样的情况也有可能,由性侵转变成了好感。

这样的事怎么定性,是否构成?

我认为,此事,随着女的意愿上不同意,到主动接近产生好感,已经没有了主张权利的主体,是否构成已经没有意义了。

是否构成,主要是保护女性权利的。女子深夜被男子性侵,违背女子意愿,很明显就是构成了。但是,次日女子主动给男子买早餐,说明女子对男子产生好感,不再起诉男子深夜的,女子不起诉,此之事,有也变成无了。

深夜之事,虽然构成了,但是得到女的谅解,又让女的产生好感,此事,没有人主张权利,也就无人提及了。

女的已经喜欢上男的了,怕是男的要娶女的了,不娶,女的告男的,男的就得判刑。娶了,啥事也没有,还成就了一段姻缘。

大家说说,男的这一炮,打来个媳妇,值不值?男的要是已婚了,怕是麻烦就来了,两个女人从中选吧,可比坐几年还麻烦。

女子深夜被性侵,第二天早上起来后,被性侵的女子却主动去给男子买了早餐。这种情况下,男子的行为到底是否还构成呢?

题主你的问题还把大家给绕糊涂了,的确也很容易产生误会。其实,就是,买早餐就是买早餐,两者其实并没有必然联系。

行为的发生和构成,并不会因为女子给男子买了早餐而消失,只不过是这名被的女子要不要去报警或举报罢了。

也就是说,男子的行为实际上已经发生,而且已经是事实、已经存在。如果女方拿出相关证据去报警,就算这男子已经吃了被女方买的早餐,这男子的行为同样还是会成立的。

只不过事情巧的是,由于女子第二天早上给男子去买了早餐,也就是说女子在被之后,居然对这男的产生了好感,甚至有了感情。

这种情况下,女子似乎是应该不会再去报警、再去举报男子的了,两人似乎也相安无事了。

但是,男子的行为,并不会因为这顿女方买的早餐而消失,这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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