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感情进行诈骗同样属于违法犯罪。只要掌握相关的证据,就可以通过法律解决问题。所以,不要认为利用感情去骗钱就不算犯罪。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首先同情你,平稳下自己的情绪。以后多注意一下要学会保护自己。你跟他的两次交谈是什么?有没有短信作为证据?如果有自己删掉了,可以调出来短信。如果没有,可以用短信套出来他欠你钱的话。如果打电话,记得录音。虽然不作为证据。但可以做旁证。也是有作用的。第二你能确定警方能通过手机号码找到他吗?他的手机号资料可信度。(警察的办案效率不敢恭维)因为只能通过手机警方才能找到他。还有如果可能,能约他一次,或者守株待兔,先不要和他闹翻。保持联系。平稳下心态,多请教你周围的人。首先要找到证据,因为没有证据,警方找到他也没有用。其次要稳住心态,从他口中调出证据。证据是首要的,对了还有网络,你说的不相信,你跟他是怎么认识的。如果是Q,可以调出来聊天资料。反正这种事情,唉 就当破财免灾吧。以后注意点。想开点吧,人生就是这样,乐观点没错。不要为了物质的5000元钱扰乱的精神都不好了,身体也不好。那样你不是更赔了吗?哈哈 开心最重要。对事对人,对你身边的一切。去看看笑话,跟喜剧片。对你现在有好处。
财物被骗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诈骗性质才予以立案,立案后通过侦查获取有关证据,并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如果属于赠与当然不予立案。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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