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离婚诉讼能赢吗?
为什么想聊聊这个话题呢,因为经常有客户询问,我的离婚诉讼能赢吗?
这个问题要从很多方面考虑,其实挺难回答的。
一是,《律师法》及职业道德要求律师不能对案件结果做出承诺,这不仅仅针对离婚类案件,所有案件都是一样的,因为案件代理全程都是瞬息万变的,提前做出胜诉的承诺会影响当事人是否委托,也会造成律师日后工作的被动。
二是,针对离婚案件,难道真的有人完全胜诉么?这个问题很值得思考。我通常会回答,离婚案件不同于别的案件,案件中会有一方完全占理、另一方完全不占理,产生完全胜诉或完全败诉的结果。
三是,夫妻双方面对离婚,可能会因为各方面的原因,主观的、客观的,方方面面。而作为婚姻外的第三方,特别是律师,如果没有充分证据、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无法也没有权利去判定婚姻中的对与错、是与非。
我个人认为,离婚只是婚姻中某一方或双方选择了另一种生活方式,双方都在向过去的一段关系作告别。因此,客观的说,“离婚案件中能不能赢”其实是个伪命题,它本身就不会有真正、完全的胜利方,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努力,在案件中争取最大化的利益,这包括程序和实体两方面的问题。
什么是离婚的正确打开方式?
无论是主动提出离婚的一方,还是被提出离婚的一方,正确打开离婚的方式,都要满足以下几点:
离婚虽然一定会面对很多矛盾争议,但一定要体面,通过正当的离婚登记、离婚诉讼去办理。
如果离婚阶段发生家暴、公开披露对方隐私等就属于反面教材,就有些不体面。
尽量满足夫妻双方及孩子的利益需求。如果无法同时满足,也要寻求均衡。
为什么说要考虑孩子的利益需求呢,原因是离婚虽然是夫妻二人的事,但是实际上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孩子也需要共同面对家庭变故的后续问题,所以如果孩子心智足够成熟,特别是抚养权、探视权问题上,不妨听听ta的想法,要ta参与其中。这样提前沟通,更符合未成年人的心理,有一个接受、沟通的过程,不至于直接面对无法改变、甚至通常对孩子来说一时难以的结果。
同时,在财产分割及处置时,也可以给孩子作出安排,比如:给孩子买一份大额教育保险、人寿保险,或者将房屋、存款转到孩子名下,在成年之前由直接抚养的一方来代为管理都是可以考虑的。
离婚中要同时追求我方程序和实体结果的利益最大化,这也是我们律师代理离婚案件所秉承的原则之一。
为什么要说是“追求程序和实体结果的利益最大化”呢,原因就是有些案件的结果从预判时就能推断出很难实现,但是客户会希望查个明白,知道为什么案件是这个结果,那么就需要通过程序去解决,比如申请证人出庭、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程序实现。同时,通过案件固定一些事实、证据后,可能对后续的其他案件也会起到重要作用,比如再启动分家析产、离婚后财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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