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三大原则: 事实原则、价值原则和方法原则,其关系如下:
三大原则的定位关系,主要是将他们在指导新闻传播的原则体系中的结构关系、地位和功能关系。
事实原则是基础,决定着新闻传播的本性。如果离开对真实、客观、全面的追求,新闻传播将背离它自身的内在要求,异化为非新闻的传播活动,在这种情况下,谈论新闻传播的价值原则,方法原则是毫无意义的。
价值原则是方向,反映着传播主体的传播态度与利益追求。没有价值取向的新闻传播从总体上说是不存在的。新闻传播不是纯粹的旁观式的传播,关注着传播主体的立场和情感,渗透着传播主体对公正、公平的理解和追求。价值原则像方向盘一样驾驭着新闻传播的基本走向,它使一些新闻事实信息得到传播,另一些新闻事实却得不到反映。
方法原则是途径,体现着新闻传播方式的个性特色。事实原则、价值原则的要求都是在及时、公开的传播方式中实现的。正是新闻传播的方法原则,保证了事实原则追求的真实是新闻性的真实,价值原则追求的公正是新闻性的公正和正义,体现的立场、倾向是新闻性的立场和倾向。
三大矛盾的一致与矛盾
首先,实施原则从本性上讲是价值无涉的原则,在逻辑上与及时与否没有必然关系,它以揭露事实的真相为最终目的,因而在结果上追求公开,但是新闻传播的事实原则,是在新闻传播价值原则、方法原则中运用和实现的原则,实施原则的价值无涉性社会受到价值原则的重要影响,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实施原则追求的真实性目标,同样会受到及时性和公开性的制约。
其次,价值原则是利益原则,是重要的主体活动动力原则。这种动力原则的动力方向具有多向性。运用合理正当,可以激发促使传播者去探究事实真相,尽快揭露事实真相,传布事实真相;运用非理不但,则可能造成传播者对新闻事实本来面目的有意掩盖或者扭曲,从而背离事实原则的基本要求,也可能造成传播主体对新闻事实的反映报道缺乏应有的职业热情,行动迟缓,与新闻传播方法原则的要求不相适应。
再次,方法原则与事实原则相比,不是对新闻再现内容的要求,而是对再现时间形式和公开性的要求,及时、公开与内容的真实性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但及时和公开能够很好体现新闻再现事实真实性的特点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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