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生就应该做好措施或者补救手段,但是既然生了为人父母就应该负责,父母的负责不是把自己的责任强加在亲戚朋友的身上去寻求减轻负担。如果没有这种想法,然而亲戚朋友只是为了面子或者其他和你疏远的话,那么更加没有保持联系的必要了。现在的落后的农村地区其实陷入了一个怪圈,那就是越穷就越要生,然而越生却越穷,老一辈的人自己没有富裕,却总是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的身上。总是觉得多生一个孩子那么就多一个可能,孩子就是他们的希望,也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经济状况,就只是一意孤行的认为养儿防老,多生一个孩子自己的老年就多一个人赡养。一个怪圈就是生孩子使人变穷,穷了就要生孩子改变命运,改变生活,但是更穷了,于是就生更多,如此循环往复下去,哪里有尽头呢?可能到最后只能是生理极限到了又或者是到了一种财富极限的穷途末路了,一直想要生到不能生,又或者是一直到一个孩子都养不活为止。我们计划生育的国家政策其实一定程度上终止了这一种贫穷和生孩子之间的无限的恶性循环。但是改变他们的思想才是从根本上解决的方法。
愤怒,除了愤怒我不知道用什么词汇去表达自己的感受。
孩子太无辜事件发生在遂宁嘉禾东路某小区,据悉当时这名男孩是到街对面的同学家中玩。
男孩给妈妈打了电话说回家了,可是妈妈等了三四分钟都没见孩子到家,于是给孩子打了2个电话,孩子却都没接,于是妈妈便赶紧出门找孩子。
可是打开电梯的时候,妈妈却发现电梯里面满是血迹,孩子眼镜和雨伞都在电梯里,可是却找不到孩子。
妈妈赶紧报了警,警车和救护车很快赶到现场,最终警方在24楼找到了孩子,孩子浑身被砍了八九十刀。
行凶者竟然在缓刑期令人惊讶的是,行凶者刘某豪目前正处于服刑期。
原来去年11月,刘某豪在上学期间砍伤了一名女同学,今年7月被判缓刑,目前正处于服刑期。
之所以被判缓刑,因为刘某豪被查出患有精神疾病,而现行法律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犯人的确是有相关规定的。
只是为什么一个曾经砍伤过同学,有暴力倾向的人,真的适用缓刑吗?
虽然刘某豪已年满18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可鉴于他有精神疾病,他的父母难道没有看护责任吗?
引发的思考一个活生生的孩子,就这样被一个所谓的精神病砍了几十刀,不治身亡。
行凶者竟然在杀害男孩之后,自己坐车去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让人实在生疑。
据监控视频显示,刘某豪是尾随被害者进入电梯的,可见刘某豪并不是毫无预见的行凶,而是有目的的选择行凶目标。
所以需要专业机关鉴定他在行凶时间段内,精神是否有问题,这对于案件的性质非常重要。
另外,类似于刘某豪这样的,有精神疾病,有暴力倾向,即使缓刑,也应该送往专业的精神医院,有专业的医务人员看管,而不应该任其自由的在公共场合自由出入。
不然,像刘某豪这样的人,就是埋在周边群众身边的一颗不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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