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着,视如己出!从小养大的孩子自然而然的会把你当做最亲的人,人是感情动物,养育与陪伴是终身难忘的,更何况老公是亲爹。还有你自己亲生的儿女,一家人多个女儿是福气。
他的情人终究不能光明正大的被社会认可,由你和老公把女儿抚养成人对孩子对家庭的伤害最小,也更显示了你的善良与贤惠,是值得称赞的选择。
拿着验DNA的结果证明,到法院起诉,男方婚内出轨生子,属重婚罪,男方出轨恶意隐瞒造成家庭破裂,你向法院诉讼离婚,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等,要男方净身出户,然后,把小三生的孩子让男方带走,否则,你会终生无宁日,痛不欲生。
不该赔。
一、在工作单位自杀的,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故意犯罪导致自身伤害或者死亡,因醉酒或者吸毒造成自身伤害或者死亡,以及因自残或者自杀造成自身伤害或者死亡的,都不得被认定为工伤,也不得被视同工伤。
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也不能被视同工伤,就不能因此享受工伤待遇。
二、单位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人身健康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以损害事实与损害行为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损害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为确定损害行为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以及承担民事责任范围的法定要件。
妻子自杀的原因,是无法忍受丈夫的家暴,也即妻子的自杀不是单位的原因引起的,所以,在妻子自杀的行为中,单位没有过错。没有过错,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三、非因公死亡的待遇
对此,没有国家层面的统一规定,但一些省市有规定。
比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就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一次性抚恤金。
因此,一般情况下,单位会支付丧葬费,有的会支付抚恤金等费用。
这个跟公司一点关系都没有,为何要赔偿?如果这样也要赔偿,公司岂不是赔到破产呢。
老婆的死亡原因是丈夫家暴,这样的案例,首先应该丈夫的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死者的娘家人可以起诉其死者丈夫,承担逼死女人的责任。
至于女人在单位自杀,就跟她跳楼、投海、跳桥、跳崖自杀一样,她要死,可以选择任何一个自杀,难道家属都要找这些单位要求赔偿吗?
之所以单位不该赔偿,主要是女人属于自杀行为,而不是单位把她逼死,单位只是她选择死亡的一个地方,因为她是成年人,单位没有看管她的责任和义务,一个人要死,你拦是拦不住的。
同时,单位没有导致她死亡的客观原因,她选择自杀,是自己的主管因素导致,如因单位存在安全隐患,不小心踩踏坠楼,或者其他一些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员工跌落身亡等,所以,家属要起诉公司赔偿,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即便到法院,也不会受理,肯定会驳回的。
我甚至觉得,单位应该起诉女子家属,选择单位自杀,给单位带来晦气,你哪儿自杀不好,为何选择单位?就是一种自私自利行为,你明知道在单位自杀,会给其他员工带来心理阴影,给单位蒙上一层阴影,还如此,就是在害单位啊。所以,单位可以起诉死者家属,死逼死女子,还选择单位自杀,给单位带来不好的名声,给员工造成心理恐惧和阴影,索赔单位或者员工心理阴影治疗费、精神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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